咨询首页 > 劳动争议 > 咨询详情

公司2月未发工資,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争议广东 东莞2024-11-20 09:11

律师回复

  • 崔常山律师
    月帮助39231
    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关系
    回复于 2022-11-28 10:14:38 咨询他
  • 智能法律助手
    月帮助201720
    可以以单位未发放工资理由通知单位辞职,要求单位补发工资,并且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原问题:《公司拖欠工资两个多月之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回复于 2022-11-28 09:19:15

相似问题解答

保安公司可以不按市最低工資标准支付工資及加班费吗

烟台开发区有几千名保安遭受这种不公平待遇,现在好多网站上都有这个事件的投诉,希望烟台开发区的劳动监察处能尽快帮忙处理。烟台政府门户网站-网上民声有留言投诉 《[投诉]主题:保安公司不给签劳动合同,工资低于烟台最低工资标准》请网友们帮忙跟贴,

员工不在公司缴纳社保吗,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展开全部可以,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三)款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并可要求单位依法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 原问题:《工厂没有买社保给员工可以员工可以解除

上一个劳务派遣工公司跟用工企业终止合作,要劳务派遣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派遣工是否可以跟派遣公司提赔偿。

可以要求支付一个月工资补偿。追问:请问,我们单位是和一家劳务派遣公司有合约的,我们是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合同,他们刚才打电话给我,说帮我重新安排工作,我拒绝了。和他们接触劳动合同也可以赔付吗?是你不愿意,那就没有补偿了。追问:意思是要要接受

将公司提供的宿舍私自出租,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公司以如下理由解除劳动合同,自己无法主张公司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5 W专业律师在询律网

累计解决了 200W+ 个问题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3,894 条,律师解答:7,936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

  • 崔律师思路清楚,回答直接

    2024-04-23 13:24:42
    来自用户 君冰评价了

  • 很专业,解答很清楚,很认真,很满意

    2024-04-20 16:46:50
    来自用户 飞鱼评价了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权重2+QQ:3425826150):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

版权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于网友投稿或转载网络上的公开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内容存在侵权或错误,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个工作日将他删除。
现在整个网络流量生态,网站访问占比极低,本站访问量更是不值得一提,本站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没关闭只是基于情怀。
有一些不良律师或不要脸的企业,在不告知我们的情况下,非法采证,恶意起诉,我们将奉陪到底。再一次声明,本站收到的所有侵权申诉均会在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