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签保密义务
合同纠纷上海 上海2024-11-21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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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内容来自用户:学无止境保密协议甲方:*************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及其他已公布和公开得到的法律法规,且规范职业操守,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于年月日签订本协议书并共同严格遵照执行。在本协议中,不论乙方实际上是什么性别,均使用“其”字。第一条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公司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文件、记录、图纸、工作笔记、备忘录、客户名单、原辅料配方、生产记录、质量标准、生产工艺、生产流程、分析方法及一切与产品及生产研发有关的资料及数据、财务报表和涉及公司销售、客户、市场等所有信息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第二条乙方保证在雇用期限内及离职之后内对于公司认为是秘密和保密的任何专有数据和资料或任何其他业务资料(以下简称“保密资料”)保密,并且不向任何第三方或第三者(包括履行其任务不需要知道资料的公司其他员工)透露保密资料。乙方在工作和培训期间获得的任何技术和商业资料应被视为保密资料。此外,公司全权酌情决定认为属于商业秘密的一切技术和商业资料也应被视为保密资料。1 原问题:《离职签保密协议》回复于 2022-11-28 10:1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