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借款50万,一直没还,对方有2套房有好车,请问追回借款需要全部多少费用?
经济纠纷广东 广州2024-11-21 08:31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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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1、借款不需要写明理由,只要不是明知其是从事非法活动,否则这个钱会被没收,很可能牢狱之灾。2、诉讼费跟你起诉的请求标的额有关系。不同的请求额,有不同的诉讼费,分档收取。3、全部胜诉的话,诉讼费由对方出,但你立案时候先交。4、官司赢了,如果没可供执行的财产,也没有用。棚户区的房子一般是没产权的,但如果不是违章建筑,其使用收益权也可以是执行标的。当然如果有产权,那就更好。补充;1、举家逃跑,仍然可以起诉,他不应诉的话,法院经过公告后,可以缺席判决。2、房屋属于不动产,根据担保法,以不动产作担保,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就是要去房产局办理抵押手续。你的情况只签了个合同,是无效的担保合同。因此,房子并非担保合同的标的物,而只能作为胜诉后的执行财产。两种的权利意义是不一样的。3、棚户区房子如果合法存在,即便没有产权,只要其具有使用权,也可以作为执行对象。但对于你来说,必须要向法院证明或者要求法院查明被告确实对该处房产拥有使用权,比如本人在集体土地上自建的房子,单位自建的房子等。如果查实,通过执行,你可以接管该房产,如取得租金等。但如所有权人或者其他善意第三人提出权利主张,你仍然会很被动。比如单位或集体房,只允许自住,现在被告人不知去向,没有自住,他们要收回房屋,你是没有权利对抗的。再如,被告多年前已将房子长期租给别人,甚至租金都收了;或者因为债务,被告允许别人先住进去了。你都没有办法赶人家走。 4、另外,对于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起诉的另一个意义是延续合同诉讼时效。否则,过了2年,法院将不再保护。 补充:1、他老婆和他是一家人,承担共同责任,所以不可以对抗你。2、如果确实是可以过户的,你应该早打官司,甚至申请诉讼保全,以免其他债权人也起诉,和你争。按法律,先保全的,先执行的,享有优先权3、此事比较复杂,建议请律师提供帮助。我不认识山西律师,你自己找。 原问题:《借款如何追回?有借条,上面写明如到时间未还清,愿意用房抵债,这样可以吗?》回复于 2022-12-24 07:4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