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2018年2月份加入雪松控股集团公司,后公司将合同关系转移至雪松旗下的广东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岗位是IT技术经理,在合同中工资有写30%是绩效工资,但入职时HR说明是不会扣的,入职五年期间也从没扣过绩效工资,有工资记录可查。最近公司搞降薪和裁员,我们选择裁员按正常N+1应该是6个月的赔偿,但公司只愿意赔1.5个月,我明确表示不接受这个赔偿金额。后公司人事说不同意的话那就继续上班但是以现在工作内容少且部分工作都不是IT岗位内容为由全扣30%的绩效工资,即无故扣30%工资以此胁迫我们答应1.5个月的裁员赔偿。请问我该如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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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成都天府新区工作,在本公司已工作1年10个月,现在公司裁员,赔偿1个月工资
我在上海,可以给你提供法律意见。1:公司只补偿2个月工资的70%,合法吗?与人事沟通时说是公司的规定,法定应该是2个月工资补偿加1个月的代通金,但是人事说那就按上海市最低标准1280结算如果写辞职的话补偿金是双方协商(协商的话可高于或低于法工资总额17万,工资架构:固定工资50%+绩效工资50%,其中年绩效工资30%按月发放,另外年绩效工资20%按年底根据区政府下达指标完成情况发放但2022年未收到区政府下达的绩效指标,公司的制度未过职工代表大会或上级工会。 本人2022年1月11日入职,2022年6月24日收到被辞退通知,那么请问,我可以拿回1-6月份预留的那20%的绩效工资吗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了制定适合市场化运作的分配体系,激发员工活力,共同分享发展所带来的收益,把员工个人业绩和团队业绩有效结合起来,促进员工价值观念的归合,形成留住人才和吸引人才的机制,推进XX院总体发展战略实现。依据中华人民您好,公司裁员,提前半个月通知,赔偿N+1倍月工资,但是月工资要按合同上写的工资给,这个合理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公司克扣绩效工资,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具体绩效工资标准,可以以此为由说公司克扣工资违法,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首先,劳动报酬中的基本工资是一定要在劳动合同中写明的。因为根据 《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其次,劳动合同不约定绩效工资和奖金的标准也是可以的,只要在劳动合同中说明浮动工资部分按企业薪酬制度执行既可。事实上,绩公司突然把工资拆分成固定和绩效工资,这个是违法的吗 公司突然把工资拆分成固定和绩效工资
按照《劳动法》,工资是劳动者劳动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①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②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相关法律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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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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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律师思路清楚,回答直接
2024-04-23 13:2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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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16:4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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