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关于小区内生活分类垃圾收集点的设置有何规定?
损害赔偿广东 深圳2024-11-20 10:19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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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垃圾收集设施应与分类投放相适应,在分类收集、分类处理系统尚未建立之前,收集点的设置应考虑适应未来分类收集的发展需要;垃圾分类收集方式与处理方式应 相互协调;供居民使用的垃圾收集投放点的位置应固定,并应符合方便居民、不影响市容观瞻、利于垃圾的分类收集和 机械化收运作业等要求;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不宜超过70米;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应对收集的垃圾类型标志清楚,分类收集的垃圾应分类运输。在规划建造新住宅区时,未 设垃圾收集站的多层住宅每4幢应设置一个垃圾收集点,并建造垃圾容器间,安置活动垃圾箱(桶有害垃圾必须单 独收集、单独运输、单独处理,其垃圾容器应封闭并应具有 便于识别的标志;容器间内应设给排水和通风设施;各类存 放容器的容量和数量应按使用人口、各类垃圾日排出量、种 类和收集频率计算。垃圾存放容器的总容纳量必须满足使 用需要,垃圾不得溢出而影响环境。 原问题:《生活垃圾收集点的要求有哪些》回复于 2022-12-01 10:2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