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想问一下工伤停工留薪期的鉴定和护理期的鉴定
建筑工程陕西 西安2024-11-21 10:25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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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工友》编辑部:我的丈夫发生了工伤现在正在住院治疗,生活不能自理。由于单位没人护理,我雇用了一个人专门护理。近期,我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要求对我丈夫停工留薪期内是否需要护理进行鉴定,并确定相应的护理费标准,以据此决定是否向用人单位索要护理费。但是,劳动保障部门却不予鉴定,请问,劳动保障部门是否应受理我的请求?顾远霞顾远霞同志:《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对于工伤职工在此期间是否需要护理,无论是《工伤保险条例》还是有关劳动能力鉴定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均未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任何其他劳动保障部门有权进行鉴定或确认,也就是说,他们对此均没有进行鉴定或确认的权利。如果行政机关进行此类鉴定或确认,将会被认定为违法行为而被撤销;如果是其他机构作出此类鉴定或确认,将因无此权限而被认为是无效的。停工留薪期主要属于治疗期。如果工伤职工或其家属认为需要护理,单位却没有派人护理,工伤职工或其家属雇人护理并支付了护理费,可以据实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原问题:《可以对停工留薪期内是否需要护理作出鉴定吗?》回复于 2022-12-02 10:2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