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疗纠纷的问题
医疗纠纷河北 沧州2024-11-20 18:08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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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1、可以选择合同(医疗服务合同)之诉或者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之诉,两者诉讼时效、举证据责任、赔偿范围等均不完全一样。2、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民事诉讼法等等。3、赔偿范围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等等,但只有提起人身损害赔偿之诉,才存在精神损害赔偿,合同之诉是不存在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的。4、证据方面,原告需要证明自己到被告医院治过病以及有损害后果和后果程度,至于医院是否存在过错以及医疗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不属于原告的举证范围,而要由被告医院来证明其医疗行为不存在过错、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这需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但要由医院提出,当然作为原告的患方有义务协助进行鉴定。b医嘱有误的证据,如果是书面医嘱,封存全部病历资料即可,如果是口头医嘱咐,就比较麻烦,找一些证人吧。 原问题:《关于医疗纠纷》回复于 2022-12-24 06: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