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 > 劳动争议 > 咨询详情

你好,请问进企事业单位签劳动合同了,工作六年后被单位裁员,没有签解除劳动合同,至今二十多年怎么办

劳动争议辽宁 营口2024-11-21 23:23

律师回复

  • 智能法律助手
    月帮助201720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工作6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6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抚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原问题:《我在一家外企工作6年了,已签订无定期劳动合同,现在被公司裁员了公司该怎么赔偿我?》
    回复于 2023-02-03 16:26:43

相似问题解答

六级工伤不解除劳动合同两年后职工想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没有钱赔付不了怎么办

工伤六级伤残待遇,可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分别由用人单位和社保中心支付。不再做了,属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可依法享受到《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原问题:《工伤为六级后公司安排工作我回来再做几年就不做了还能够拿到赔偿吗如果

单位没有签劳动合同,可以补签劳动合同吗?单位没有合同和相关的内容,只是口头表达了内容,需要签纸质的正式合同,怎样申请

首先,你要保留好能证明你在那工作过的事实证明.邮件,工资条,录音等等. 打官司也好,仲裁也好,没有证据,你什么也得不到.最好有一些和单位相关的,盖了单位的章的什么东西,还和你本人有关系的.然后,你可以申请仲裁,不签合同属于非法用工

你好,没有给员工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如果确实无法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被裁员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具体处理办法可以点击头像联系我咨询,专业办理劳动纠纷案件

企业没有给我签劳动合同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自今年元旦开始一个月内用人单位应当与至今未签订合同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从二月份开始按照新法规定执行,即从今年元旦开始支付双倍工资;你要求周六的加班费支付是需要证据的,如考勤卡等材料,这样劳动部门才能要求单位支付你

5 W专业律师在询律网

累计解决了 200W+ 个问题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3,894 条,律师解答:7,936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

  • 崔律师思路清楚,回答直接

    2024-04-23 13:24:42
    来自用户 君冰评价了

  • 很专业,解答很清楚,很认真,很满意

    2024-04-20 16:46:50
    来自用户 飞鱼评价了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权重2+QQ:3425826150):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

版权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于网友投稿或转载网络上的公开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内容存在侵权或错误,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个工作日将他删除。
现在整个网络流量生态,网站访问占比极低,本站访问量更是不值得一提,本站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没关闭只是基于情怀。
有一些不良律师或不要脸的企业,在不告知我们的情况下,非法采证,恶意起诉,我们将奉陪到底。再一次声明,本站收到的所有侵权申诉均会在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