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争议浙江 宁波2024-11-21 09:45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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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一、关于你未签劳动合同的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根据你的情况,首先,你单位应自你入职第二个月起向你支付双倍工资,共支付十一个月双倍工资。其次,自你入职第二年起,你与单位即自动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关于因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1、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第三条规定,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不满五年的,医疗期为三个月。根据该规定第二条条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治疗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1项规定,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如果你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1)因病休息未满三个月;(2)医疗期满后仍可从事原工作;(3)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但单位未另行安排工作的。如果你的情况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1项规定情形的,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就是合法的。2、依上所述,如果公司是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你可以获得以下经济补偿:(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你解除劳动合同,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三项和第47条规定,你单位应按你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足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补偿。这里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你的情况,如果超过三年,不足三年半的话,单位应支付你3.5个月工资。3、你可以有两种要求:其一,是要求公司继续履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二是解除劳动合同并索要下列经济补偿金:(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你解除劳动合同,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和第87条规定,你单位应按上述第2项第(2)款中所说的经济补偿金标准支付双倍,即支付7个月工资的赔偿金。4、如果你单位拒绝按上述第2项第(1)款或第3项第(1)款支付工资或拒绝按上述第2项第(2)款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你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局投诉,要求责令单位支付。如果单位接到劳动局通知后,仍拒绝支付的,可要求劳动局责令你单位除依法支付上述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外按应付金额的50%-100%加付赔偿金。如果你单位拒绝按劳动局要求支付工资、补偿金或赔偿金的,你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纵横法律网 熊征律师 原问题:《关于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及其赔偿的问题》回复于 2022-12-05 09:4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