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中指定由第三方偿还借款,借款人还是第一借款人吗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吗?
合同纠纷广东 深圳2024-11-21 22:48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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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为贷款申请表上参与还款人中除主贷人以外的其他人,他们必须在借款合同书上共同借款人处签字盖手印,同借款人债权,只有债务没有权利,是主债务人之一,在第一债务人不能清偿银行债务时,银行可直接向第二还款人追索债务。如果共同还款人也没有能力清偿能力了,在诉讼司法后。在借款合同中共同还款人处签字,同时为借款人向债权人出据《共同还款承诺书》,只有在借款人不能履行义务时,银行才可以直接追索共同还款人,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原问题:《指定还款人》回复于 2022-12-24 04:5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