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女儿说债务人欠她钱,债务人死了,债务人女儿拿债务人的房子租钱
经济纠纷浙江 台州2024-11-23 05:51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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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先来说自然人担保贷款的情况,如果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他的亲属或是其他第三方与贷款机构签订了连带还款责任合同,那么在借款人长期欠款的情况下,贷款机构会要求担保人履约担保义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偿还余下所剩欠款。 如果是在没有任何第三方做担保,如果借款人选择了房屋抵押贷款方式,那么逾期时间达到了半年左右的时点,贷款机构一般会向法院提起房屋拍卖的诉讼请求,所获得的拍卖款项将优先用于清偿欠款。当然,如果是失踪人员家属代为还款,那么在贷款全部偿清之后,其家属便能办理房屋抵押解除登记手续,保住房屋。 如果借款人当初选择的是无抵押贷款,既没有提供抵押物,也没有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人,那么贷款机构追回欠款的难度则加大,认为该笔贷款为坏账的可能性十有八九,也就是这笔款项别认为无法追回,贷款机构自己买账。 总的来说,一切都是有法律依据可循,如果借款人意外死亡,剩下债款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偿还。具体还需要咨询相应律师事务所机构。 原问题:《债务人意外离世,其女儿不承认她父亲的这笔欠款不愿偿还,能通过法律程序追回吗?她父亲生前写过一个租房》回复于 2022-12-06 05:5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