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引起的后续处理,如做伤残鉴定鉴定等?谢谢
交通事故上海 上海2024-11-21 22:05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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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10日。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3日前通知当事人。口头通知的应当记入调解记录。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一日前通知承办的交警,请求变更调解时间。但是,在实践中,常有公安交管部门因自身原因使调解超过法定期限仍未进行,当事人的损失迟迟得不到赔偿,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除了等待就没有别的途径解决损害赔偿问题了吗?不是的!如果公安交管部门超过法定期限仍未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当事人可以在法定调解期限届满后,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程序解决损害赔偿问题,而不用再等待交管部门的调解。调解程序的流程简介如下:(一)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二)宣读交通事故认定书;(三)分析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四)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当事人的责任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五)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总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分担的数额。造成人身损害的,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车辆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六)确定赔偿方式。最后如果调解成功,会有一份《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若不成功,则会有一份《调解终结书》告诉你们因调解未能达成协议,而告知你们向人民法院起诉。以上均参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可以在网上搜一下最新的版本。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时效仅为一年。《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所以如果一旦调解不成,就要考虑尽快诉讼。而诉讼时效还可因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 原问题:《交通事故后伤残鉴定已做完,后续如何进行索赔?急求!!谢谢!》回复于 2022-12-13 22:2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