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构成单位犯罪吗?
刑事辩护安徽 合肥2024-11-20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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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可以的.刑法条文: 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五条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与情节 《纪要》第10条: 刑法第213条假冒注册商标罪,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 以上,或者销售金额在10万元以上,或者假冒注册商标被工商行政部门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假冒注册商标,或者假冒注册商标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国际影响的,可视为“情节严重”;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可视为“情节特别严重”。 《纪要》第11条:刑法第214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可以认定为“数额较大”;销售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可以认定为“数额巨大”。 《纪要》第12条:刑法第215条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违法所得数额在1万元以上,或者注册商标标识在2万件(套)以上的,可视为“情节严重”;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注册商标标识在10万件(套)以上的,可视为“情节特别严重”。 《追诉标准的规定》: 原问题:《单位能否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共犯?》回复于 2022-12-24 03:4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