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辞职,离职申请辱骂公司
劳动争议上海 上海2024-11-21 19:46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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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原公司在员工离职后通告中诽谤离职员工不忠不孝不仁不义等,属于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终止侵害,并对劳动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因为劳动者已经离职,劳动者可以以用人单位诽谤为由,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护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原问题:《原公司在员工离职后通告中诽谤离职员工不忠不孝不仁不义等,可以告原公司吗?具体有那条法律规定,请大家》回复于 2022-12-08 19:5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