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因为滴水檐不动产证邻居不签字有效吗
合同纠纷山东 滨州2024-11-21 10:16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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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1、先请问一下,“做路行”是什么意思?是当做路的意思吗?以下分析以此为基础分析。 2、如果这滴水是在别人的使用权证范围内,且历史上这滴水不是路:建屋者无权用别人的滴水做路行。 3、如果这滴水是在别人的使用权证范围内,且历史上这滴水就是路:对方无条件另行开出通路的,可以使用他人的滴水做路行;但有条件另行开路的,也可以另行开新的通道。 4、如果这滴水不在别人的使用权证范围内:建屋者可以用滴水做路行。 附:相关依据 (1)《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修改稿)106:相邻一方必须使用另一方的土地排水的,应当予以准许;但应在必要限度内使用并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排水,如仍造成损失的,由受益人合理补偿。 相邻一方可以采取其他合理的措施排水而未采取,向他方土地排水毁损或者可能毁损他方财产,他方要求致害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的,应当予以支持。 (3)107条:一方必须在相邻一方使用的土地上通行的,应当予以准许;因此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4)108条:对于一方所有的或者使用的建筑物范围内历史形成的必经通道,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不得堵塞。因堵塞影响他人生产、生活,他人要求排除妨碍或者恢复原状的,应当予以支持。但有条件另开通道的,可以另开通道。 (5)109条:处理相邻房屋滴水纠纷时,对有过错的一方造成他方损害的,应当责令其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原问题:《屋檐滴水纠纷问题》回复于 2022-12-24 03: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