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借我钱!打借条的时候用的假名字
经济纠纷江苏 苏州2025-01-18 22:51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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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根据你所陈述的情况,大致分析了下:1、被告欠条写假名字,比较合适的办法是(1)做笔迹鉴定,确定实际借款人;(2)其他债权凭证,比如汇款单据,证实款项的实际收款人是被告本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的规定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交付借款的举证责任应当由原告承担。所以,证明借款事实的举证责任是在原告你这方的。2、如果被告已经病故去世,那么应该由他的继承人应诉,其偿还责任由继承人承担。根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3、开庭了被告不来。如果你起诉的时候被告仍然活着,但仅在快开庭的时候被告去世,那么应该和法院声明此事,法院会做出暂时中止诉讼的裁定,等待其继承人回复。《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4、这个官司能否打赢取决于你这一方的证据,当然对方的诚信程度也是一个因素。打官司需要多少钱,这个参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如果仅仅是法院的诉讼费其实并不多,以10万元作为案件标的,诉讼费才2300元。其他费用是个不确定因素,比如律师费、差旅费、鉴定费等,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参考:(一个假名字欠条追回的案子)news.365jilin/html/20141022/2085082.shtml“男子故意将借条名字写错字拒还10万借款和利息” 原问题:《欠条上的名字是假的》回复于 2022-12-24 02:5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