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卡在整四年的时候,和我解除合同,我没有犯错,只是代理商作业差,领导拿代理商没办法,让我做了替罪羊;12月6日人资约谈我,我说考虑几天9日再说,然后7日-9日,12日-13日,休五天年假,9日的时候人资电话我,会发邮件给我,解除合同,然后正式解除日期是12月16日,我是12月17日入职的。公司只陪5倍工资,而且没有今年年终奖,另外我手上有证据,今年十一期间三人一起在湖北加班,唯独我没有加班工资。公司是南京的一家公司。我负责的区域是湖北,人在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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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以前上班的地方,没有发加班工资,我走的时候拿走公司电脑,然后公司报警,到派出所后来电脑还给了公司,
拿错了手机,看是否是故意的。拿错了,之后发现不是自己的还回去,就不是故意。如果是故意的,那是盗窃罪。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于公司未能按时我在公司上班,公司说我前五天没有工资,是属于培训
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克扣工资你好,我是今年入职的,现在公司把我解雇了,是不是应该给我把工资结清,额外再补偿我工资?
公司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赔偿的,违法解除可以由经济赔偿。按照描述来看,半个月内给公司造成12000元的损失,无论故意或是无意被公司解雇,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没有经济赔偿。《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请问一下,我上个月在公司离职了,然后我还有八天年假,因为没有休完。所以就折算成工资了,结果这个月发工资的时候,他就只发了我有上班的那几天的工资,而年假的钱却没有还。公司给的理由是,我是6月1号入的职,得7月1号才能补工资,但是当时领导签字的时候,和后面,都没有跟我说明情况。我想咨询一下我这情况能怎么处理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2、38、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27条)。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你好,我是今年旷工一天,但是去年没有,想休去年的年假福利,公司说取消资格,合法吗
这个不存在合法与否的说法。旷工是你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纪律,用人单位可以依据自己的管理制度对你进行处罚,比如扣发旷工日工资,连续旷工解除劳动合同等。年休假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满一年以上,享有的一项福利,一般需要劳动者提出申请。如果未休年休假相关法律热点
热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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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