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性质的案件被法院立案为不当得利的案件,被省检察院作出了错误的终结审查决定。并被强制执行,我能不能找省长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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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的案件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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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处于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尤其是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往往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而劳动者提供不国际比较非法经营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工资争议,非法的用人单位是否属于劳动争议当事人?
(一)非法用工的定义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三条及《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二条之规定,所谓的“非法用工”,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违被起诉不当得利案件
利益获得方返还不当得利的范围受善意还是恶意的影响。分为以下三种情况:①受益人为善意,即在取得利益时不知道没有合法根据其返还利益的范围以利益存在的部分为限,如果利益已经不存在,则不负返还义务。所谓现存部分,不应该只限于原物或原物的固有形态,如同一劳动争议案件,省检察院抗诉,省高院判决书否定省检察院的抗诉决定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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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