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和男方退婚,产生了彩礼纠纷
婚姻家庭江西 吉安2024-11-21 08:42
律师回复
-
月帮助201720人1、法律规定方面的规定。彩礼需要退还的法定情形有3种:①没有领取结婚证的;②领了结婚证没有共同生活的;③因为给付彩礼导致给付方生活困难的;在此三种情况之外,收受彩礼的一方不需要退还彩礼。给付彩礼是基于婚约所发生的财产流转关系,没有婚约就没彩礼的存在。学界及司法实践倾向性的观点是,彩礼带有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与性质,是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所附条件是缔结婚姻。如果双方缔结婚姻,这种赠与行为所附条件成就,赠与行为有效成立,彩礼就归受赠人所有;一旦双方没有缔结婚姻,赠与行为因所附条件没有成就而认定无效,接受彩礼一方就应当将彩礼返还。2、彩礼的相关概念分析。“彩礼”的表述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用语,人民法院审理的彩礼纠纷案件的案由被定为“婚约财产纠纷”。(1)所谓彩礼就是男女双方因订立婚约,以结婚为目的,一方给予对方或对方亲属的钱或物。一般来说,是男方家庭(父母)给予女方家庭(父母)彩礼。解决彩礼的范围。(2)彩礼的范围(采用排除法),以下财产不属于彩礼的范围:A、缔结婚姻的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和婚后因表达爱情、取悦对方而互赠的礼物。B、赠送彩礼后的共同花费,如用于置办酒席、送礼、日常生活开销等,这些消费都已经成为事实,没有可以分割的内容。3、要求返还彩礼的主体。诉讼中当事人双方可以是为缔结婚姻男女双方的父母,当然包括男女。4、具体的司法裁决实务:根据你男方的情况,应当是未进行结婚登记而同居生活过一段时间(想办法作一个男方认可同居生活的录音或者收集其他的证据表明你们同居生活的事实),如果给付彩礼后虽未登记但男女双方即开始同居,并且用彩礼购置房屋、家具或用于日常开销的,应当在返还彩礼时将此部分扣除,自愿赠予的不予返还。如果同居后女方怀孕或者流产(相关医疗证明)的,应当考虑女方利益少还或不予返还。当然也要根据已经给付的彩礼的使用情况,是否在男女双方共同生活中发生了必要的消耗,婚姻关系或同居关系存续期间的长短等具体事实总合把握。5、情感的问题法律解决不了。既然男方以女方为非处女、动手侵犯你的人身权等事实存在,再结合你动用一些技巧收集好是男方提出解除婚约的证据材料,以便诉讼时对自己有利。这样的男人不要也罢,心胸狭隘,况且你是在认识他之前所发生的,而非跟他相处之后与第三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你没有错。 原问题:《退婚彩礼赔偿起的争议》回复于 2022-12-19 08:4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