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于2022年8月购买商品房一套,合同约定2022年12月31日交房。今天开发商(12月20日)以短信通知我因疫情影响,房子将延期至5月31日做好交付准备,具体交接时间待定。我有以下疑问:1:开发商是否应该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通知延期,而非一条简单的短信?2:原则上疫情影响延期不应超过90天,现在已超过,开发商是否应该提供相应材料证明无法履行合同约定?且业主是否应该获得相应赔偿?关于赔偿,合同里有约定:除不可抗力外,延迟90天内按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一/天赔偿,90天外按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二/天赔偿。现已无封控等因素,国家亦未启动相应卫生事件响应,是否还属于不可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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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纠纷 交房违约延期 合同约定甲方按日赔偿购房款的万分之一,但是又有一个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上又没有约定违约赔偿是否是按日计算,只写了个购房款的万分之一
不是首付,也不是总价,是延迟至90日时对方已经交付给你的房款,这时他给了多少,就按照已给的金额为基数计算违约金,如果这时他只给了首付就按照首付算,已付了全款,就按全款算 原问题:《我买房的合同上有个延期交房违约金赔偿,延期交房超过90天按日开发商以疫情为由延期交房拒不赔偿是否合理 开发商以疫情为由延期交房拒不赔偿是否合理
可以。因疫情防控导致的房屋延期交付,属于合同约定中的不可抗力情形,应当免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六条规定:当事人约定顺延工期应当经发包人或者监理人签证等方式确认,承包人虽未取得工期顺延我是已方,购买商品房,按照合同约定逾期交房,开发商按万分之一每天进行赔偿,但是逾期交房拒绝按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一般两个方面依据来判断违约赔偿,一个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开发商提供的其他邀约说明性文字,按照约定计算。另外有规定一般不能低于日万分之一,目前常见的合同约定开发商都不会在制式合同上填太高,一般是日万分之一到三。明显过低的赔偿额,根据合同法无效,开发商延期交房一年,以疫情为由不赔偿,合理吗?
你好,我们可以看到合同上关于逾期交付是有明确的条款约定的,除不可抗力之外。。。。。;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导致对方无法顺利交房符合逾期交房的免责事由,因此对方主张不予赔偿属于合理的情况。开发商延期交房赔偿
开发商延期交房的赔偿主要通过违约金来实现。购房者遇到延期交房,首先要看自己与开发商的合同约定,有没有关于违约金赔付这一条款;其次也要看开发商不能按期交付房子的具体原因是什么。讨要违约金是消费者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根据《合同法》第107条相关法律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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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