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性骚扰属于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
刑事辩护上海 上海2024-11-21 20:20
律师回复
-
月帮助201720人这个要看短信的内容和短信的数量了,如果是诈骗短信,数量超过5000条以上的,那就涉嫌刑事诈骗了;如果是一般的广告信息,那就是违反《消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违法;如果是威胁、恐吓短信、情节较轻的属于行政违法、严重的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其他一般的短信骚扰那就属于民事案件。 根据《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 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一)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二)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 (三)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 实施前款规定行为,数量达到前款第(一)、(二)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或者诈骗手段特别恶劣、危害特别严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原问题:《短信骚扰诉讼是属于民事还是刑事诉讼》回复于 2022-12-20 20:2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