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打孕妇能判刑吗?没有流产。
损害赔偿浙江 金华2024-11-21 00:03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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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构成故意伤害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按《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1990年3月29日 司发[1990]070号) 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 其他对于人体健康的重大损伤包括:第七十七条" 损伤引起子宫或者附件穿孔、破裂。第七十八条 孕妇损伤引起早产、死胎、胎盘早期剥离、流产并发失血性休克或者严重感染。"所以行为人已经涉嫌犯罪.不但要负刑事责任,还要负赔偿责任的.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的.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还应该向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原问题:《殴打孕妇.导致娃儿流产.判刑吗》回复于 2022-12-22 00: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