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出了车祸。,事情是经过是这样的,昨晚在省道上我正常行驶,当时是双向车道,对面车辆较多灯光刺眼有远光灯,我开车开着近光灯,正常行驶在右侧虚线处,速度在60多七十一下,突然发现我正前方离我四五米出出现一个没有开车灯的三轮车,我紧急刹车以来不及,撞到它的后尾,左侧车头撞到它的后尾,使对方车跑到对向车道,和一辆迎面而来的大货车相撞,三轮车驾驶员当场死亡。我这需要付多少法律责任,还有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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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方车辆在左侧车道然后我在右侧车道行驶,左侧车道突然右转导致我避让不及时撞上了旁边的房屋,这个是我的全责吗
这样的事故,要是有证据证明对方是突然由左侧车道变道右转,那就是他的全责了,因为,一时不能随意变道,变道不能影响后方直行车辆,二是转弯必须先并道到右侧车道,然后才能转弯。显然对方都没做到,那么就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但也要看你在行驶中有没有其电动三轮车正常行驶,汽车驾驶员上车开车门三轮车撞到了,汽车属于违停,谁的责任
路上正常行驶前车突然开车门导致后车撞上的,责任应该如何划分,要视当时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后车所行驶的车道正常(机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由于是前车突然开车门,而后车撞上前车的车门的,则应由前车负事故全部责任,后车中秋前一晚,本人在高速路上遇到了前方车祸引起的堵塞。该车祸车道正是本人车辆行驶的车道,因此须向右侧车道并道行驶。这情形下,我按交替通行的规则行驶。没想到右侧车道的车子没有按照交替行驶的规则,结果我和他的车辆发生的刮擦。 我想咨询的是,这种情形我按交替行驶的规则对不对?
一、这道题是错误的。应急车道是专门供工程救险、消防救援、医疗救护或民警执行紧急公务等处理应急事务的车辆使用。普通车辆紧急避险或发生故障无法安全行车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按照规定距离150米外警告标志后,可以在应急车道停车检查。【法律依据】我骑三轮在最右侧车道 当时是红灯 我左转 左侧中间车道有一辆车 我经过得时候他起步撞到我三轮后面 造成他车剐蹭
从描述中的图片来看,机动车是在右转车道,此时前方的如果是圆形信号灯的,不算违章,如果是右转箭头红灯的,那么算违章。因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的规定:“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所以结相关法律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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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