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 > 合同纠纷 > 咨询详情

2005年2月,某市仲裁委员会经审理查明,2001年,某市国土资源局将180亩土地使用权出让给某投资发展公司建超市,使用期限50年,每亩土地出让金10万元。双方签订合同后,某市国土资源局给某投资发展公司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证。某投资发展公司仅使用了60亩土地,建营业楼一座,其余120亩土地一直闲置。某市仲裁委遂裁决:某投资公司偿还某国土资源局土地出让金1656万元,国土资源局有权收回闲置的土地。由于某投资公司在经营期间,因建营业楼及开业经营欠外债1亿元,营业楼和180亩的土地使用权因另案被法院查封。某投资公司早已处于歇业状态,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无其他固定人员上班。某国土资源局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

合同纠纷吉林 长春2025-02-23 14:58
暂时还没有律师回复
着急问律师?看看同类型优秀律师
看擅长同类问题的律师

相似问题解答

村里把土地承包给李某了,现在李某把地包给臧某了臧某又把地给臧某的儿子了,种20年了,现在李某把地不想包给臧某了,臧某的儿子还能种臧某包李某的地了吗?

提问者应说明这块土地的性质,是机动地还是新开垦土地,但无论是属哪一种都不可以定50年期限,且李某也无权转包他人,因为村委会在承包给李某过程中已涉嫌违反土地承包法,现在的村主任都以捞钱为己任,有几个守法的。你可以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

法院到国土资源局查封的集体土地,还可以使用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记得人g民法院只对属于x老人y的赡养费和未成年人s的抚养费不m能查封冻结。对其它的没说明。 s骇f 原问题:《法院查封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否有法律依据》

郑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2008年1月10日在游乐场被陈某打伤。由于郑某父母工作繁忙一直未对陈某提起诉讼。2008年3月20日,郑某父母在空难中双双死亡。2008年10月10日,郑某才被指定新的代理人吴某。依据法律规定,该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本案中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日为

原发布者:lisuyan210民法案例分析一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其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案情]上诉人:于某,男,15岁,住某县文化路44号院内,学生。法定代理人:于××,男,47岁,住址同上,系于某之父。被上诉人:来某,男,8岁

起诉国土资源局可以吗

您好,我是专门代理行政官司的律师,像您这样的情况,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能证明确实是国土资源局违反规定而侵犯了您的权益,是可以起诉的。我国法律规定,土地侵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调处。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

土地出让合同的土地交付和土地占有怎么理解土地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概念是政府将土地的使用权出让给土地的使用者,并向受让人收取的政府放弃若干年土地使用权的全部货币或其他物品及权利折合成货币的补偿。 土地出让金,作为一种来源于土地的收益,在调节土地市场供求、建立土地储备制度、充实政府财政收入

5 W专业律师在询律网

累计解决了 200W+ 个问题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3,894 条,律师解答:7,936

律师最新回复

  • 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权重2+QQ:3425826150):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

版权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于网友投稿或转载网络上的公开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内容存在侵权或错误,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个工作日将他删除。
现在整个网络流量生态,网站访问占比极低,本站访问量更是不值得一提,本站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没关闭只是基于情怀。
有一些不良律师或不要脸的企业,在不告知我们的情况下,非法采证,恶意起诉,我们将奉陪到底。再一次声明,本站收到的所有侵权申诉均会在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