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期间要求员工保密的法律条款是那一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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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是对保密协议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原问题:《劳动合同法第几条是保密协议?》回复于 2023-02-03 07: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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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可以重新结算职工在职期间的薪资吗?我是企业法人,我多发了员工在职期间的绩效。
提供劳动关系有效证据,申请劳动仲裁。一、用人单位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主张从入职第二个月起至离职日止的双倍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如没缴社保可主张用人单位为你补缴从入职之日起的社保,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社会保险法第离职员工要求在离职证明中明确写上解除保密协议的保密义务,请问这个合理吗
不合理,保密协议应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提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员工主动离职,要求员工赔偿在职期间用人单位给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合法么
公司给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试用期也需要缴纳,不可要求员工赔偿在职期间注册公司 在职期间注册公司
公司高管任内自己又开个私人公司是否违法,要看与公司的约定。我国法律并不禁止双重劳动关系,也不禁止劳动者以个人身份投资其它单位,公司高管任内自己又开个私人公司是否违法,要看该高管与公司劳动合同的约定,如果未被约定的规定则违法,反之合法。根据《相关法律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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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