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后宣判前,是否可以在提供新证据
知识产权广东 广州2025-01-17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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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如果法院在做出判决前,当事人有新的证据提供,或者对原有证据提出质疑的,那么法院应该依法核实,并做出延期审理的决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原问题:《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前可不可以提交新证据》回复于 2022-12-27 18:3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