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 > 公司法务 > 咨询详情

宁波市病假工资发放标准如何

公司法务浙江 宁波2024-11-21 10:25

律师回复

  • 智能法律助手
    月帮助201720
    1.病假工资计算基数:  1)其可以由劳动合同进行约定,但是不得低于相应的岗位工资;  2)如果集体合同或集体协商约定标准高的,取其高;  3)双方无任何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来确定。  2.病假工资的系数:  1)病假工资的系数与职工病假期限以及工龄的长短相对应,一般来讲,期限越长,工龄越短,系数越小;  2)现行法律规定,职工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连续工龄不满2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60%;  3)满2年不满4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70%;满4年不满6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80%;  4)满6年不满8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90%;  5)满8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100%;  6)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上的,连续工龄不满1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40%,满2年不满3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50%,大于等于3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60%。  3.通过基数和系数相乘后得出的病假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4.职工病假待遇如果高于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可以按照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  二、病假工资支付规定、病假工资计算方法、病假工资计算标准?  1.非全月病假:  1)非定额人员:  应扣病假工资=(基本工资×70%÷21.75)×应扣工资基数×病假天数 (基本工资×30%÷21.75)×病假天数  当月所得工资= 基本工资-应扣病假工资  2)定额人员:  应扣病假工资=(1000×70%÷21.75)×应扣工资基数×病假天数 (1000×30%÷21.75)×病假天数  当月所得工资= 当月工时工资 〔(1000÷21.75×病假天数)-应扣病假工资〕  2.全月病假,  1)非定额人员:  应扣病假工资= (基本工资×70%)×应扣工资基数 基本工资×30%  当月所得工资= 基本工资-应扣病假工资  2)定额人员:  应扣病假工资 = (1000×70%)×应扣工资基数 1000×30%  当月所得工资 = 1000 ? 应扣病假工资  若员工当月所得工资低于上海市最低工资的80%,则以上海市最低工资的80%支付。 原问题:《有宁波市病假工资怎么算的吗?》
    回复于 2022-12-28 10:28:24

相似问题解答

公司病假以及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一、病假工资由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自主确定支付办法。依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

病假工资是怎么发放的呢

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上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发给;(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5%发给;(三)连续工龄满2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病假工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含五险一金吗

您好!病假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指的是扣除由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之前的工资。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

请问上海关于病假工资的发放 请问上海对于病假工资的发放,怎么规定的

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计算基数具体按以下原则确定:   (一)劳动

有医院开具病假条,公司按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的工资发放,不按本人工资的发放合理不?

病假工资国家有统一的规定的,地方的规定不能低于国家的标准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5 W专业律师在询律网

累计解决了 200W+ 个问题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3,894 条,律师解答:7,936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

  • 崔律师思路清楚,回答直接

    2024-04-23 13:24:42
    来自用户 君冰评价了

  • 很专业,解答很清楚,很认真,很满意

    2024-04-20 16:46:50
    来自用户 飞鱼评价了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权重2+QQ:3425826150):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

版权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于网友投稿或转载网络上的公开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内容存在侵权或错误,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个工作日将他删除。
现在整个网络流量生态,网站访问占比极低,本站访问量更是不值得一提,本站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没关闭只是基于情怀。
有一些不良律师或不要脸的企业,在不告知我们的情况下,非法采证,恶意起诉,我们将奉陪到底。再一次声明,本站收到的所有侵权申诉均会在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