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关系和质押关系的区别
合同纠纷重庆 重庆2024-12-03 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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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 抵押一般适用于不动产,不转移占有,质押以转移占有为要件。 都属于担保物权,都为保障债权的实现而设,是债权的从权利。在债的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都有权就标的物优先受偿。 质押除了动产,还有权力质押 原问题:《简述抵押与质押的联系和区别》回复于 2023-02-03 05:4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