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工伤单位不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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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所以,当企业不配合提交工伤资料的,就视同无法举证劳动者不是工伤的事实,就需要承担不利的后果,十九条已经很明确的说明了社保的监察职能,所以,不需要担心,是企业担心社保局会不会过来监察的问 原问题:《做工伤鉴定 用人单位不配合怎么办》回复于 2023-02-03 05:2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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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用人单位不于配合
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个很关键,也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一切都是白搭,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工伤申请书,老板不配合,有单位,有总包与分包,总包单位不盖章怎么办?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程序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签字不影响认定。 法律依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实施若干问题的意见》 劳社部函〔2004〕256号 五、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工伤问题,单位不配合
员工工伤后不配合公司办理工伤,用人单位可以先提交工伤认定相关资料到工伤部门,以免错过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一个月的时效,员工不配合办理工伤的,用人单位停止支付相应的工伤待遇的。工伤认定时效规定如下:《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做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配合,不签字盖章怎么处理
你好,可以点击头像,选择电话咨询方式联系我咨询工伤认定,公司不配合申请
1、你可以让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如单位拒绝赔偿,个人申请,期限为一年;2、待伤情稳定后,如留下残疾,你可以申请伤残鉴定;3、如构成伤残等级,你可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4、如单位未给你买保险,可以比照上述条例执行;5、如单位拒绝赔偿,可以申请相关法律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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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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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律师思路清楚,回答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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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专业,解答很清楚,很认真,很满意
2024-04-20 16:4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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