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自离不发工资
经济纠纷2024-11-21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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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自离是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属于个人单方违约。如果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员工自离,是指员工未与用人单位协商或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的情况下,不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的情形。员工自离会给用人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一定影响,甚至会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虽然自离员工单方违约,但双方劳动关系依然存续,用人单位仍然存在一定用工风险,如果该员工遇到突发事件,用人单位扔无法逃避相关责任。面对员工自离,用人单位该如何处理呢?,笔者给用人单位以下三点建议:一、依法处理自离人员。目前,有关自动离职工问题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关于企业处理擅自离职职工问题的复函》(劳动部1993年发布)《关于自动离职与旷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函》(劳动部1994年发布)、《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职工回单位并对逾期不归者按自动离职或旷工处理问题的复函》(劳动部1995年发布)等,都有专门针对自动离职的规定。用人单位如果有员工自离情况的发生,可以先向自离员工发出限期到岗的通知函,如果自离员工仍未到岗,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索赔要求,期间要搜集自离员工擅自离岗期间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的有利证据,向该员工送达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书。如果用人单位与该员工签订了服务期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的,并且该员工出现了违约行为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相关协议追究该员工的违约责任。二、不能无故扣发员工工资及不开离职证明。员工自动离职,是该员工违约在先,用人单位以此为由不予支付工资、不开离职证明,这时候的用人单位就涉嫌违法。《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至于离职证明,是证明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的凭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开离职证明,是法定义务,没有什么充分合理的理由不为劳动者开离职证明,如果因用人单位不开离职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用人单位还要承担赔偿责任。三、完善企业相关的规章制度。通过这次员工自离事件,用人单位需要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将员工自动离职行为纳入违反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范畴,为今后处理类似事件提供依据。以此同时,用人单位还需完善员工入职的相关流程和制度,在员工入职时,在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时,有员工联系方式或紧急联系人,以及有效的邮寄地址,并视为公司送达相关文件的联系地址,这样员工自离时,就可以第一时间把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书送达离职员工。 原问题:《自离不发工资怎么办》回复于 2022-05-19 04:3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