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和我丈夫离婚,想通过法院,可是啥也不懂,不知该咋操作?
婚姻家庭内蒙古 呼和浩特2024-11-22 14:09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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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根据上述法律规定,1、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2、如果您与男方想通过协议离婚,您们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时应当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如果您无法提交户口簿,您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也可以凭户籍证明等材料办理离婚登记。但如果您仍不方便开具户籍证明,您们可考虑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您们的婚姻关系。也就是说,您可以依法向男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准予离婚。 原问题:《我和我老公想协议离婚,如何在父母不知道的情况下办理?》回复于 2023-02-03 05:2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