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 > 婚姻家庭 > 咨询详情

没有结婚证,女方引产,起诉男方需要哪些资料?

婚姻家庭山东 济南2024-11-21 08:38

律师回复

  • 智能法律助手
    月帮助201720
    没有结婚证,仍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民事争议。需要强调的是,没有结婚证,不能起诉离婚案件,但如果有双方同居间的子女抚养、财产争议,仍可诉讼民事案件,对此最高法院有相关文件。另外,如果你这一方与对方共同生活期间举行了结婚仪式,但你不知道对方之前有合法的婚姻登记但未离婚,则对方涉嫌重婚,你仍可以刑事自诉,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 一、没有结婚证的孩子抚养权的归属 1、孩子还未出世就分手的 对于孩子还未出生的情况,如果是已婚夫妻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那么自然也就不存在抚养权的问题,但是如果是同居的男女朋友关系那么双方自己分开就行了,这就涉及到了今后孩子的抚养权。由于孩子是跟随女方出生且诉讼之前大多数也是跟随女方生活的,那么在以后的诉讼中判给女方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 2、子女不满两周岁分手的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判给母亲的可能性要大一些,但是也不是一定会判给女方。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①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②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③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3、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不满十周岁分手的 对两周岁以上未满十周岁的未成年的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①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②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③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④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子女在十周岁以上分手的 对未成年子女满十周岁的,父母双方对抚养权发生争执时,一般是由子女自己决定跟谁一起生活。 二、争取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方法 离婚的父母一方,如果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需要做到如下几点,才能更好的争取子女抚养权: (一)离婚前多照顾孩子,增加与孩子的感情; (二)如果双方已经分居,最好争取与孩子一起生活; (三)如果夫妻双方都忙于工作,最好让自己的父母帮助照看孩子; (四)自己身上有不好习惯的,要及时改正; (五)自己没有工作的,要积极进去,寻找一份收入尚可的工作; 但是有一点,不得伤害孩子的感情,不要刻意的突然改变孩子的生活方式,如果孩子已满十周岁,要尊重孩子的意见,且不可盲目的争取抚养权而 原问题:《没结婚证有孩子怎么到法院起诉对方》
    回复于 2023-02-03 04:40:50
  • 崔常山律师
    月帮助39231
    一是法院不受理,二是即使受理法院不支持女方的诉求。
    回复于 2023-01-02 08:46:27 咨询他

相似问题解答

女方起诉男方需要哪些资料,人在外地,有一儿一女,夫妻经常分居,感情不和,结婚证也在男方家里

准备离婚诉状,结婚证,双方的身份信息,孩子的身份信息去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具体处理办法可以点击头像联系我咨询,专业办理离婚纠纷案件

女方引产不满六个月,男方希望起诉离婚

1、符合婚姻法规定,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2、依据:《婚姻法》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

起诉离婚需要哪些资料

副本就是你起诉书的复印件,因为是离婚案件,你复印一份给被告就可以了。然后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的复印件去立案。至于证据要看你的诉讼请求是什么才能确定,总之就是能证明你诉讼请求的东西。 原问题:《离婚诉讼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无结婚证,男方起诉女方, 拿结婚证或退还聘礼。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

5 W专业律师在询律网

累计解决了 200W+ 个问题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3,894 条,律师解答:7,936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

  • 崔律师思路清楚,回答直接

    2024-04-23 13:24:42
    来自用户 君冰评价了

  • 很专业,解答很清楚,很认真,很满意

    2024-04-20 16:46:50
    来自用户 飞鱼评价了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权重2+QQ:3425826150):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

版权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于网友投稿或转载网络上的公开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内容存在侵权或错误,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个工作日将他删除。
现在整个网络流量生态,网站访问占比极低,本站访问量更是不值得一提,本站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没关闭只是基于情怀。
有一些不良律师或不要脸的企业,在不告知我们的情况下,非法采证,恶意起诉,我们将奉陪到底。再一次声明,本站收到的所有侵权申诉均会在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