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俺家这边马上征迁了,有这方面问题请教您一下,房屋征迁胡同和滴水院丈不丈量
征地拆迁山东 青岛2024-11-22 17:27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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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1、“街道、房地产开发商、评估公司之间的关系”:表面上他们应当没有什么利益关系、只有合作或协作关系 ,但内里他们到底有什么利益或是利害关系,没人能说得清,只有他们自己知道。 法律依据:没有。 2、“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之间的关系”:两证缺任何一个,房产就不具体合法所有权。 依据:这还用说?大家都知道。 3、“现在评估公司只是把批建的134平米评估了,那其超占的121平米算不算违建,有没有补偿,有补偿该怎么算?我们是应该找土地局反映一下情况吗? ”: (1)这是符合规定的:批建的是合法部分,应当评估、给予补偿。 (2)超占的是违建,不给补偿。如果给也只是地方房产部分适当补偿,这得看开发商的了。 (3)你还去找土地局呀?你违法占地,土地局知道了你不仅得不到补偿,再给你来一笔罚款? 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4、“胡同和漏水(就是为了给房排水留的小胡同)有没有补偿?”:没有。胡同是公用部分、不是居民自用部分,居民对胡同没有所有权、也没有独占的使用权,凭什么要补偿?至于漏水:也是只有使用权的公用部分,公用部分不能对个人进行补偿。 5、“我家院外盖了一间小房,没有什么证件,但是有村党支部同意批准的证明,这个算是违建吗?应该怎么补偿? ”:院外占地盖房,有村委会的批准的,算临时建筑、不算违建、应予补偿。 依据:见上。 6、“以上问题要是能帮我附上法律上的出处”:现有的拆迁法规大都是针对城镇房屋拆迁的,而你的是农村房屋拆迁,具体的还是去查看你们当地此次拆迁的公告吧。 原问题:《我家房屋拆迁,急需大家帮忙解释几个问题,请帮助一下我们弱势群体,谢谢。》回复于 2023-01-02 17:3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