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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居住地不接收

刑事辩护山东 淄博2024-11-21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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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不接收我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 缓刑、假释的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居住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原裁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作出裁定:  (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

社区矫正不接收,是未成年人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1、第六条: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县司法局报到。县司法局应当及时为其办理登记接收手续,并告知其三日内到指定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发现社区矫正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县司法局应及时组织查

变更社区矫正人员

展开全部  可以!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第十四条 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居住的县(市、区、旗)。  社区矫正人员因居所变化确需变更居住地的,应当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县级司法行政机

社区矫正想转移地区

这种情况叫住所地变更,可按《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具体规定附后。《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第十四条 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居住的县(市、区、旗)。  社区矫正人员因居所变化确需变更居住地的,应当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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