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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住房拆迁,1、是按照面积还是户口,如果按照面积,户口是否有用?2、如果子女户口没有和老人放在一起,但实际照顾和赡养老人,分配房产时,是否可以分房?3、如果老人在协议上,写了分给户口没有和老人户口放一起的子女,是否可以?

房产纠纷北京 北京2024-11-21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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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房屋拆迁补偿,是以人口和住房面积两者相结合的方式来综合考虑计算的。2. 国家法律执掌大框架、把握大方向,地方政策因地制宜,把握细节。因此拆迁补偿的计算依据并不是单一的,而是结合实际情况来综合考虑的多元化方式。现实中拆迁补偿的依据需要根据不同的拆迁安置项目来进行考量,是否与户口直接相关也依决定于地方拆迁政策的变化。各个项目的政策不同,补偿依据也会有所区别,但一定是在法律范围内的相对调整。3. 比如有的项目是按房产的面积为补偿计算的依据,对于房产的户口的情况不予以合计,而有的回迁安置项目则把户口的数量做做为安置面积的计算标准。因此将户口作为补偿依据多存在于有回迁安置房的项目中。扩展资料:一般补偿形式(1)私房补偿:①未出租私有居住房屋或者出租居住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协议解除租赁关系的,补偿形式为:房屋上的补偿(房产证) 人头上的补偿(按户口)房屋上补偿公式:(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单价 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②出租居住房屋,被拆迁人未与房屋承租人协议解除租赁关系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调换。安置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2)公房补偿:补偿对象为同住人(人头上的补偿)。同住人的认定以户口为依据,参照上海的应安置人口标准。如果是公房的户主,对房屋也有所有权,虽然没有产证,也可以分到房屋上的补偿。(3)享受过住房政策性补助和拆迁安置的,基于人头上的补偿不能拿到。拆迁补偿补偿继承问题(1)公房:不存在继承的问题。承租人去世后,由其同住人继续使用,同住人的认定一般以户口为依据。有了户口,并且符合应安置人口的标准,就有补偿。(2)私房:依《继承法》发生法定继承。如果另一半也不在,则子女可以等额继承。房屋上的补偿以对房屋的共有权份额为依据;人头上的补偿则以户口为依据。 原问题:《拆迁补偿是按户口上的人口还是房子面积》
    回复于 2023-01-06 15: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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