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 > 经济纠纷 > 咨询详情

我们村被征收十多亩地,分配了独生子女证的是否增加一份分配

经济纠纷湖南 永州2024-11-24 17:14

律师回复

  • 智能法律助手
    月帮助201720
    农村集体土地被政府征收,独生子女得到的补偿费,不会是双份的,而是有相关明文文件规定来进行补偿的。一、补偿费:土地征收的补偿费用分为三种,分别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1、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3、土地征收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分为青苗补偿标准和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①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②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扩展资料:缺陷当前土地征收制度的缺陷当前土地征收过程中所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与我国土地征收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和政府对土地管理的缺位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0条第3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 2 条第4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实际上公共利益的概念已被扩大到经济建设,可以说许多企业都打着“公共利益”的名义来申请用地,那么这就存在一个“公共利益”如何界定的问题。另外“公共利益”外延界定的不明确也导致土地征收权被国家权力机关极度滥用。因为我国土地征收的补偿费用实行的并非真正的市场价格,而是由国家单方制定的补偿标准和范围,远远低于市场价格。 原问题:《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独生子女分钱是否享受双份?》
    回复于 2023-01-06 17:14:33

相似问题解答

征收士地未分配完的钱,新增加的人有分配权么

农户承包的土地,是家庭最基本的生产资料,是家庭安身立命、繁衍生息的根本,对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是家庭以一个统一的权利主体共同享有的经营权,无论是当时计入分地人数的成员,还是后来新增家庭成员,只要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都平等地享有承包经营

您好 我这有几十亩地要征收

我是不知道这个文件和精神,我们黄石好黑,我们村委和外地老板组建砖厂,征了几十亩地呢 ,我们村民也没什么补偿啊,现在没田种没活干,还是没有补偿,村委当1-2年久有几十万了 原问题:《我们这是湖北省大冶市灵乡镇,现在我们村委会在我们组建一座新小

政府征收地 多少钱一亩地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的耕地被征收的,补偿项目应该包括以下几项。第一项,土地补偿费,计算方法是被征收的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在农村每亩地年产值大概在2000元左右,拿最高的10倍算下来,土地补偿可以得到2万元。第二项,

你好我们是农村的当年98年分的1.8亩的地现在村支书非说是1.6亩

村大队说按照土地使用证给他们地补卡转钱,那么他们就有联系方式,否则怎么转钱?问村大队要。还有当年换的地还在,你家那块地,土地使用证应该还是你们吧?那么现在的使用情况是怎样的?去你家土地使用证上的那块地,问问使用者是否可以联系上他们,如果也不

我家5亩地政府征收种果村几年没一分补偿,现在高速占用了。果村赔偿归随所用

遇到征地补偿,给您个忠告,除了政府出台的正式文件上说明的内容,其他人口头传播的这种消息您都别全信。征地补偿费中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房屋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国家要占用你家八分地的农田,那么就只会补偿您占用土地上的青苗费用,

5 W专业律师在询律网

累计解决了 200W+ 个问题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3,894 条,律师解答:7,936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

  • 崔律师思路清楚,回答直接

    2024-04-23 13:24:42
    来自用户 君冰评价了

  • 很专业,解答很清楚,很认真,很满意

    2024-04-20 16:46:50
    来自用户 飞鱼评价了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权重2+QQ:3425826150):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

版权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于网友投稿或转载网络上的公开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内容存在侵权或错误,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个工作日将他删除。
现在整个网络流量生态,网站访问占比极低,本站访问量更是不值得一提,本站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没关闭只是基于情怀。
有一些不良律师或不要脸的企业,在不告知我们的情况下,非法采证,恶意起诉,我们将奉陪到底。再一次声明,本站收到的所有侵权申诉均会在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