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关于进一步强化强制执行措施的若干意见(试行)》文件,全国其他地方适用吗?
相似问题解答
对适用严管的社区矫正对象应当采取哪些管理措施?
如何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有效管控 一、抓好社区矫正对象衔接环节 衔接工作是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第一道关口,在实际工作中注重从三个方面做好工作。 1、抓好“接收关”。即对接收对象是否属于被矫正对象中的“五种人”。 2、抓好“教育关”。针案件已经开庭,判决书未下,是否还可以采取进一步的举证措施
被告收到应诉通知书若已超过三十天了,举证无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举证期限的确定有两种情形:当事人协商和法院指定。当事人协商确定举证期限的,须经人民法院认可。法院指定的,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30天,从当事人收到经济适用放可以强制执行那
一、判决书是司法确权的文书,有强制执行力,个人之间,对方有权在判决生效后一年内提请法院强制执行,逾期,法院将不再受理。但是,从诚信角度,仍有义务支付。二、一般的利息,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计算。三、从实务角度,对于唯一住房,一般不会强制执行。相关法律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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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