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还可以交通事故的处理吗?
交通事故山东 临沂2025-01-18 14:50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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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如果你十年前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那么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 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交通肇事罪的法定最高刑为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最长追诉时效为十五年。超过的,不再追诉。如果交通事故仅仅是普通民事赔偿问题,没有达到入刑的标准,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最长的诉讼时效为20年,如果你当年肇事后逃逸,对方不知道是你肇事但是现在知道了你就是侵权人,那么还在诉讼时效内。这种可能性……我想基本为零吧。另外,判断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你可以对照以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题主可对比此规定,结合自身情况加以分析。以上,祝好! 原问题:《十多年的交通事故还可以处理吗》回复于 2023-01-16 14:5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