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离婚以后关于孩子的问题
婚姻家庭山西 长治2024-11-21 09:00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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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1.“房子是我们婚后买的,现在还在按揭中,而且还有外债”: (1)这个房子如果是你们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那么就属于共同财产,债务也是你们的共同债务。 (2)但是这个房子是个不宜分割的共同财产,这种情况下要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的规定处理,即: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2.“他现要跟我离婚,孩子只有7个月大”: (1)他现在确实没有权利跟你提出离婚,但是你有权利提出。《婚姻法》34条,女方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关于抚养权,二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法院会判给女方。法院的判决原则是“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你明知他重男轻女,对孩子不会强到哪里去,你还奢求他要孩子么?但是抚养费是必须得给的。你们协议好,可以一次性给付也可以分期给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而我现在没有任何经济来源,没法抚养孩子,法院会怎么判呢?”: (1)根据婚姻法第39条,你们的共同财产由你们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关于房子,他想要的话,他把你那份折成钱给你,如果离婚后你没有房子住,你还可以住在家里。因为一方没有住房,属于法律规定的“生活困难”,另一方应当提供帮助。 原问题:《离婚后孩子的问题》回复于 2023-01-18 09:0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