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夫我们离婚时,协议书上说,他出狱一年内给我五万块钱,现在出来了三年了,一分钱也没有给我。后来我们商量卖了房子给我,现在房子卖了,拿着这个钱给另一个他谈的人买了房子。我可以跟这个女的要钱吗?
经济纠纷山东 潍坊2024-11-21 09:36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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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一、离婚协议书,在没有办理离婚证前,是允许反悔的。换句话说,当初的协议没有生效。 二、现在男方选择诉讼离婚,那原来的5万元约定,原则上就不成立了。 但具体的案子,还要看约定的内容到底是什么,如果是以离婚为条件,约定离婚时,男方给女方5万元补偿的,这样的约定在诉讼离婚时就无效了。如果是指明男方有过错,愿意补偿女方5万元的,尽管条款是无效的。但这些条款在证明男方是否有过错上,还是有一定的证明力的。婚姻法规定,男方有过错的,女方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赔偿。 原问题:《离婚协议书上写明了给我五万块钱的,结果签了协议以后对方给,我们就没去办离婚证,他拿离婚协议书去起》回复于 2023-01-19 09:4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