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买的小产权房屋买卖房款未付清,双方口头约定可分期,现在房屋出卖商要求马上一次性付清,不然就带人断水断电,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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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合同前款约定需一次性全额付清,后面又约定分两次付清
既然是一次性付清,又何来放款?这点搞不懂。还有就是如果已经过户在买方名下,买家是没有风险了。如果已经已付清房款或者已付清首付款而且银行已受理按揭,卖方风险也不太。关键是买卖合同的内容。 原问题:《二手房一次性付清原则(过户前全付给卖家),买房屋强拆,断水断电
一、拆迁房不可以强制拆除,也是不可以强制断水断电的。但是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物业强制性断水断电
物业公司没有权利断水断电。业主拖欠房款违反了他与开发商之间的购房合同,开发商可以依据房屋买卖合同追究业主的责任。而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之间的关系由物业管理合同调整,如果业主按时支付了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公司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物业私收物业费,不交就断水断电
您好,建议反映给业主委员会,直接更换物业公司。相关法律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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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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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律师思路清楚,回答直接
2024-04-23 13:2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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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专业,解答很清楚,很认真,很满意
2024-04-20 16:4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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