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问题、南方提出来离婚
婚姻家庭湖北 十堰2024-11-21 16:20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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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您好!离婚可以选择协议离婚,若是协议不成的,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即使男方没有过错,若是感情确已破裂,女方也可以选择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如能进一步提出更加详细的信息,则可提供更为准确的法律意见。 原问题:《男方无过错女方提出离婚》回复于 2023-02-02 22:2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