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2015年国家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拆迁黑龙江 齐齐哈尔2024-11-21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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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目前没有新的全国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基本标准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是这样的: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具体的标准,看当地有无细则。 原问题:《2015土地补偿新标准适用全国吗?我家在黑龙江龙江县 国家准备建设水库(花园水库) 征用我们的农田和住宅,已知好几个征地补偿版本,哪位大神通晓此道 劳烦讲解一?》回复于 2023-02-02 22:2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