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诉讼离婚,另一方不愿意离,能判离吗?
婚姻家庭广东 佛山2024-11-21 13:14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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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首先,既然采取诉讼的方式离婚,那么当事人就不要纠结于几次起诉的问题,更不要纠结于对方是否同意的问题。因为法院是否判决双方离婚,是有法可依的。与第几次起诉和对方是否同意没有任何关系。 其次,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唯一理由就是,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无法在一起生活。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可见“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确定准离与不准离的原则界限。它有两层含义:一是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二是如果夫妻感情没有破裂或没有完全破裂,即使调解无效也不准离婚。 原问题:《离婚二次起诉一方还不同意判离吗》回复于 2023-02-02 22:1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