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成功后,被执行人还清债务
经济纠纷广东 云浮2024-11-21 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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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人民法院依法拍卖被执行人的房产,在拍卖日之前,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交足额金钱清偿债务,拍卖停止;其他情形下,被执行人无权阻止,拍卖后,也不存在被执行人反悔的问题,但被执行人本人也可以参加竞拍;拍卖成功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或者承受人逾期未补交差价而使拍卖、抵债的目的难以实现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拍卖。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 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1、第十五条第二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可以参加竞买。 2、第二十二条 被执行?人在拍卖日之前向人民法院提交足额金钱清偿债务,要求停止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但被执行人应当负担因拍卖支出的必要费用。 3、第三十条:人民法院裁定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除有依法不能移交的情形外,应当于裁定送达后十五日内,将拍卖的财产移交买受人或者承受人。被执行人或者第三人占有拍卖财产应当移交而拒不移交的,强制执行。 4、第二十五条: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或者承受人逾期未补交差价而使拍卖、抵债的目的难以实现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原问题:《法院拍卖房子成功之后房主现在真的反悔怎么办,我们的钱全付清了,威胁我。法院也是说随我们自己。》回复于 2023-02-02 21: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