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劳动合同的问题
律师回复
-
月帮助201720人这种情形属于违法解除劳动法 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如果以“公司没有需要我们这类专业的人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话。您可以要对公司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赔偿金 一个月工资的待通知金。 原问题:《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劳动合同方面的问题》回复于 2023-02-04 15:33:16
相似问题解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劳动合同的问题。
可以详细描述咨询问题你好 想咨询关于劳动合同的问题
可以点击头像联系我咨询,专业办理劳动纠纷案件,也是山东律师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劳动合同的问题
修改合同条款,特别是对于工资的约定,应该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经双方签字认可,然后双方各执一份,否则单方面强制写保证书是没有用的.劳动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你的那份遗失,可以要求单位将正本复印一份给你,单位有这个义务,他没有权利不让你看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咨询的案件问题
可以点击头像联系我咨询相关法律热点
热心律师
律师最新回复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 -
崔律师思路清楚,回答直接
2024-04-23 13:24:42
来自用户 君冰评价了 -
很专业,解答很清楚,很认真,很满意
2024-04-20 16:46:50
来自用户 飞鱼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