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律师加微信发受理案件通知书是真的假的
刑事辩护河北 邯郸2025-01-18 13:35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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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1、相当多的内容与我国法律不一致,不是真实的;2、究竟是真是假,直接去法院查询一下便知。不要拨打上面的电话核实;3、法院方面的全国统一的服务电话:12368。相关法律文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第一百七十六条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对上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 原问题:《请问律师,这个立案通知书是真的吗?一个自称律师的发我手机上的,说这个审核已经通过了,要寄到我老家去》回复于 2023-02-08 13:4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