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条田间小路是属于村民共有的,这条小路左面有十多户村民的田地,田间小路右面是他自己的田地,可是他在别人不知道的情况下,擅自把中间的小路挖下半米深,长度估计有100米,宽度大约3.5米
损害赔偿河北 衡水2024-11-21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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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4759人这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除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在土地上施行分割、修筑、开辟掌握等处置措施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掏空土地”,此案件是明显的擅自掏空土地行为。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九条第四款亦规定,“擅自挖掘、破坏、改变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的,由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责令改正,处以责令停止行为费,情节严重的,责令拆除非法改变的地形,恢复至原状,必要时处以相应的赔偿”,对于他进行擅自挖掘小路,造成非法改变地形之行为,可依法依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理。回复于 2023-02-15 20:3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