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剐蹭不知情走了被定逃逸
交通事故山东 青岛2024-11-21 11:53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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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4759人您发生的情况应认定为逃逸费,请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客车在被停车管理人员移走、锁定后,其他未经授权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其移动或者拆开、损坏,否则将依法承担刑事责任或者民事责任。相关行政处罚都可以向当事人收取逃逸费、拆车费等费用,具体如下:
一、逃逃费:
市政府规定,当未经授权车辆在停车场、路段或者道路上车辆行动时,车辆所有人根据主管部门规定,应当支付逃逃费,其金额以次为准:
1. 轻微的不文明驾驶:对本车辆收取50-200元的罚款;
2. 驾车行为涉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对本车辆收取200-500元的罚款;
3. 故意驾车犯罪的:金额不定限,可由主管部门决定。
二、拆车费:
客车在被当地公安机关停车管理人员拆车时,拆车费由当地公安机关确定,一般收取200-1000元不等。
由此可见,如果停车场收取客车逃逸费和拆车费,这应该是被法律允许的。回复于 2023-02-16 11:5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