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医疗期降职降薪
劳动争议广东 深圳2024-11-21 13:05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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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患者得病三个月后合同到期了吗?只要在合同期内,没有被辞退,就必须为其缴纳社保的。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中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从以上条款可以看出,如果因为患病解除劳动合同,可以按条款与公司交涉,但若是没有解除合同,职位降低也是不违法的。但不交社保肯定就是违法了 原问题:《恶性肿瘤病假三个月内公司发底薪70%交社保,三个月后无工资,不购买社保,是否合法!回岗后职位降低。》回复于 2023-02-20 13: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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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4759人癌症是一种公认的医疗期,而职场不健康现象如不合理降薪、解除聘用或降职,都应受到相应的中国法律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在用人期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若在癌症医疗期的情况下被降职降薪,用人单位将构成不正当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应当依据本法给予补偿。回复于 2023-02-20 13:07:22